没有证据可以刑事拘留吗
刑事拘留是剥夺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性措施。然而,他为法院审理各种纠纷和刑事案件提供了更方便的条件,以帮助法院开展各种工作。那么,没有证据可以被拘留吗?
若无证据,一般情况下,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刑事拘留。
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:
首先,拘留对象是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。现行犯罪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,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嫌疑人的人。
第二,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、第十六十三条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。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:
(1)正在准备犯罪、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。
(2)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。
(3)在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。
(四)犯罪后试图自杀、逃跑或者逃跑的。
(5)有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或串供。
(6)不讲真实姓名、地址,身份不明。
(7)有流逃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。
在刑事诉讼中,除公安机关依法有权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外,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符合第七十九条、第八十条第四、第五条的规定,需要逮捕、拘留嫌疑人,由人民检察院决定,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检察院决定拘留:检察院自查的案件,犯罪分子试图自杀、逃跑或者逃跑的;有破坏证据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,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上述两种情况。